各设区市教育局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:
现将《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,不断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水平。
请各设区市教育局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研究制定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,2015年3月1日前将《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备案表》报省教育厅备案,并发送电子稿。
联系人:发展规划处张发杰,联系电话:0791-86765092,邮箱:282837199@qq.com。
附件:
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.doc |
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备案表.doc |
江西省教育厅
2015年2月3日
2015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