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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4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6-03-23 16:32 字体:【 】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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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区)电教室、市直中学:
    近日,省电教馆下发了《关于对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4年度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赣电教字〔2016〕7号)文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结题对象
    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4年度立项课题、部分2013年度立项课题(见附件1)。
    二、结题方式与要求
    1.采用通讯结题方式。
    2.申请人登录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网站首页的课题结题材料上报入口,按要求填报相关结题材料。若课题有情况变更的,须先填写变更情况再填报结题材料。同时,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《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》和《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书》(以下称“结题鉴定书”)各一份,并把《结题鉴定书》编入《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材料汇编》(以下简称“结题材料汇编”,模板见附件2),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设区市电教馆、省直管县(市)电教站。
    3.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须上传研究日志(研究过程的活动记载、教学反思、活动小结等)、研究成果(获奖课件、教案,发表的论文等),作为结题鉴定的必要条件。
    4.各县(区)电教室对各申请人的上报手续、材料审核合格后,填写《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4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),将《结题材料汇编》、《课题变更表》汇总后一并报送我馆。
    三、结题证书颁发
    根据《管理办法》第六条的相关规定,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经评审专家组鉴定通过、省电教馆审核同意后,向课题申请人颁发《结题证书》。每一课题限发结题证书一本,除课题负责人以外,主要参与人员最多只能填写5人(名单及排序一律以课题管理平台信息为准,请各申请人在填报材料时认真核对)。
     四、其它事项
     1.各申请人结题鉴定材料网上上传及相关纸质材料报送从即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  2.无故不参加结题鉴定且没有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一律作“撤项”处理,课题负责人三年之内不许申报本馆立项课题。
    请各地各校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结题工作。课题结题鉴定相关材料务必于5月26日前报送我馆,逾期不予受理。
通讯地址:赣州市章贡区环城路5号教育大楼五楼赣州市电化教育馆;邮政编码:341000;联系人:李珍;联系电话:8270676,18970793397。
    附件:
    1 、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4年度立项课题、部分延期结题的2013年度立项课题
    2 、江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结题材料汇编
    3 、2014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情况统计表
    (附件请登录赣州市电教馆网站下载)
         结题鉴定附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3月18日

 


赣州市电化教育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3月18日印发